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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6月5日,是我们恶梦的开始,从那一天开始我们夫妻日夜痛不欲生,哭问苍天谁来支持公道,将我们的的私有财产赔偿回来。 % }7 W1 A$ X& k( X8 P 2010年6月5日凌晨2点左右,烟台市福山区御花园置业有限公司,在没有与我公司达成拆迁补偿协议,更没有任何法律裁决,在夜半两更左右,组织庞大的黑社会势力,将我公司值班人员架走软禁3小时(直到强拆完毕才放出),并雇用大型铲车将我公司自建冷库6000余吨(冷库价值数百万元),将公司建筑物和冷库全部推倒铲平变为废墟垃圾。冷库里所有的冷冻设备、冷冻商品、货架和帐目、欠条债务往来等全部被压在废墟里。1 r3 u* X% R- o i% G 1 \3 u9 ^0 S1 l% }8 w& S& p 案发当天清晨我们接到了被绑架人张云龙的通报后,简直是难以置信,我们赶到现场看,公司已经不复存在,只见一片废墟,所有的东西都已经被压在废墟中,惨不忍睹,我们忍不住痛哭流涕。9 K! W( `% T5 G6 ]3 f$ F / C- |! \; J2 r- ?; n9 z
我们顾不得悲痛,赶紧拨打了烟台市福山区110报案,以并请求立案。我们望眼欲穿的等了40天后,福山公安局以“没有犯罪事实,决定不予立案”,此后我们又用了一周的时间申请福山区公安局复议,又以同样的理由决定“维持原不予立案决定”。我们不敢相信,这样清楚的强拆私有财产事件居然还无法立案吗。 $ m, i, s# P$ B
同时我们又向烟台市福山区检察院举报,同样不予立案,我们职工又集体上访求助于烟台市福山区政府及信访,结果还是一样,有关部门一拖再拖,没有考虑我们这些下岗职工和残疾人员的生存问题。苍天啊,请问我们该像谁投诉呢? / R: b: @3 j% w" D5 ~2 Q, i( O) S
在我公司被强行拆除事件迟迟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,拖至2010年7月16日,也就是福山区公安局复议的决定下达后,烟台市福山区御花园置业有限公司,烟台市福山区公安局、保安公司,甚至有黑社会人员参与共同维持秩序,阻止我们小小的17人公司职工和当地不满的群众靠前,将所有已打烂和发霉的商品、垃圾全部用数辆卡车运走并清理干净。& n( r% g- J3 D 4 E5 N1 ]- k+ m: v) u6 p
% o/ g: H1 y2 }3 B+ F P 就这样,如今我们甚至连我们公司被强拆的废墟也看不见了,御花园置业有限公司在此开发起他们的新楼盘,他们的大楼高高盖起(附照片),每天在大楼的前后巡回,气势凌人至上。而我们这个小小的下岗员工和残疾人员组成的小公司,在他们眼里真是不值一提,我们就像他们脚下的蝼蚁一样,他们哪里管我们的死活。 # v7 k/ Z3 V3 ?1 W. M b) q; M- T* y5 y' @' H