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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,切实加强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,5月27日,防城港市正式设立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。/ `1 C2 [% z( D: O+ j3 c8 ?: w
, ^; q7 K( ?' |8 e 据了解,作为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,防城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:分析全市食品安全形势,研究部署、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;提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;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中的重大问题;检查、督促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。3 U2 Q2 D: H9 M! @* l6 U
! M% E% y9 E8 Z" O8 m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,具体负责日常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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